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正文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级执行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2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级执行版)

制订人:陈倩、王欣、任琦琦、杜洋   审核人:张伟

一、专业简况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

专业类

学位授予门类

设置时间

招生时间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类

艺术学

2018年

2018年

二、学制与学分

标准学制:5年

修业年限:5-7年

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85学分,其中人文社科40学分、数学自然1学分、学科基础78学分、专业核心20学分、专业方向14学分、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7学分、集中实践18学分、公共选修7学分。

三、培养目标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培养具备作曲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能够使用计算机完成音乐创作与制作,能在基层文艺单位、文化馆站、少年宫馆、中小学以及出版、广播、影视网络等有关部门从事音乐创作、音乐制作、教学、辅导、培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艺术修养,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认同感,有一定的国际视野。

本专业对所培养的学生在毕业五年左右的目标预期是:

目标1: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目标2:系统掌握音乐创作技能、听觉技能、指挥技能和其他相关知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音乐创作与制作。

目标3: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

目标4:能够在文艺团体、教育机构、科研院所、文化部门、传媒行业等胜任音乐创作、指挥、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四、毕业要求

1.素质要求

(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所从事的音乐事业,对本职工作有责任感与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现代意识和国际视野。

(2)具备较高的理论素质、艺术素养、人文修养以及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4)能够继承和弘扬中国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认同感,理解世界音乐文化多样性。

2.知识要求

(1)熟悉国家的文艺和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学生须了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历史脉络、前沿动态和发展前景;系统掌握从事音乐创作、音乐指挥、音乐教学、相关科研和管理与创意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文化基础知识;具有参与社会音乐活动、参与社会音乐文化建设活动的相关知识。

3.能力要求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学生应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多种音乐风格、体裁、结构和技法等创作技能;具有良好的听觉、演奏、音高组织、多声部写作、音乐分析素质,能够综合运用电子音乐手段、人声与器乐音色音响编创作品,并具备指挥排演等能力,能将这些能力运用到创作、指挥、教学、科研、管理与创意等音乐艺术实践中。

4.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五、“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支撑关系矩阵

1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矩阵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1

培养目标2

培养目标3

培养目标4

毕业要求1


毕业要求2


毕业要求3

毕业要求4




表2 “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支撑关系矩阵(必修课)

课程名称

毕业要求

要求1

要求2

要求3

要求4

1

2

3

4

1

2

思想道德与法治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形势与政策







军事理论







大学生心理健康







国家安全教育








大学语文A





基础外语B







体育







人工智能概论







乐理






视唱练耳(作曲)






民族民间音乐





艺术概论





和声学






对位与赋格






曲式学






配器法






西方音乐史





中国音乐史




名作欣赏





录音与制作





钢琴(作曲)






合唱与指挥






总谱读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




作曲(旋律与歌曲写作)




作曲(计算机作曲)




六、课程体系结构及学时学分分配

类别

必修

选修

职业发

展与创

新创业

集中

实践

合计

人文

社科

数学

自然

学科

基础

专业

核心

合计

专业

方向

公共

选修

合计

学时

720

16

1248

320

2304

224

112

336

112

26周

2752+26周

学分

40

1

78

20

139

14

7

21

7

18

185

学分

比例

21.6%

0.5%

42.2%

10.8%

75.1%

7.6%

3.8%

11.4%

3.8%

9.7%

100.00%

备注

理论教学共138学分,占比74.6%;实践教学共47学分,占比25.4%。

七、课程考核及毕业考核规定

课程考核要求见《院发[2020]28号: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专业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坚持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引导教师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过程考核、过程评价的课程达100%。

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选修、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均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修满相应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专业教学计划